受文者: 全校學生、全校教職員工、全校兼任教師、各行政及學術單位公務信箱
副 本:教務處教學服務組
日 期:民國 112 年 3 月 28 日
文 號:高科大 教服 字第 1120000049 號
附 件:
主 旨:防疫事項--因應教育部修正112年3月20日起篩檢陽性者之應變措施,配合調整本校確診(或快篩陽性)個案上課方式,請查照。
說 明:
一、依教育部112年3月16日臺教高通字第1122200664號函(如附件一)辦理。
二、教育部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112年3月20日起篩檢陽性者輕症免通報、免隔離、改採自主健康管理之防疫政策,修正「大專校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相關規定,節錄有關上課方式修正重點說明如下:
(一)師生為輕症或無症狀者:0日及次日起5日內在家進行自主健康管理,暫時不入校上課。
(二)不入校上課期間:
1、教師:可進行線上教學者,免請假;無法線上教學,持快篩陽性證明(例如照片),可請病假。第6天後仍快篩陽性並有症狀者,如就醫並取得醫師證明,比照上述0日及次日起5日內之病假處理方式。
2、學生:持快篩陽性證明(例如照片),第0日及次日起5日內向學校請假。第6天後仍快篩陽性並有症狀者,經就醫並取得醫師證明,比照上述0日及次日起5日內之請假處理方式。(請參考學務處公告)
(三)師生為併發症(中重症)者:依隔離治療通知書所載日期,教師請公假、學生依學務處規定請假。
三、配合上開修正,調整本校確診(或快篩陽性)個案上課方式如下(流程圖如附件二):
對象 | 情形 | 防疫措施 | 上課方式 |
教師 | 輕症/ 無症狀 |
0日及次日起5日內, 在家進行自主健康管理, 暫時不入校上課。 |
1. 身體狀況可採線上教學者,無需請假,並請教師逕予通知修課學生線上教學相關事宜。 2. 無法採線上教學者,可持快篩陽性證明(例如照片)申請5天病假,課務請依本校調補課相關規定辦理。 |
中重症 | 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防疫措施進行隔離治療 | 1. 依隔離治療通知書所載日期申請公假。 2. 課務請依本校調補課相關規定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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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 | 輕症/ 無症狀 |
0日及次日起5日內, 在家進行自主健康管理, 暫時不入校上課。 |
持快篩陽性證明(例如照片),依學務處規定請假,不需進行線上教學。 |
中重症 | 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防疫措施進行隔離治療 | 依隔離治療通知書所載日期,依學務處規定請假,不需進行線上教學。 |
五、本校相關防疫作為依教育部實際發布之防疫管理指引為主,並適時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與教育部規定滾動修正。
教務處 敬啟
聯絡人:吳君苓
分機:3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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