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季班 Fall semester
2026水圈學院外國學生專班─秋季班招生資訊
Application Admission for (2026) Fall Semester International Doctoral Program, College of Hydrosphere Science
1. 2026秋季班外國學生招生名額:15名
(2026) Application Requirements to Fall Semester Enrollment Quota for International Students:15
English Link: https://oia.nkust.edu.tw/news_det-866.html
2. 2026秋季班外國學生申請系統
Online Application System for International Students
Link: http://oia01.nkust.edu.tw/intladmission/index/index/applyIntladmissionSn/41
3. 招生簡章 Application Guide for 2026 Fall Semester
申請系統使用說明書 Application system-User's Manual (download)
申請系統操作影片 Application system-User Guide (video) (Watch1) (Watch2)
2026年秋季班招生(115學年第1學期)作業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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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必要文件
1. 入學申請表 (線上填寫)
每份申請至多可選擇2個志願,倘志願皆被錄取,將以第一志願作為最終錄取結果。
2. 新台幣800元之繳費證明
未依規定繳納申請費用者不予受理。 申請費用一經繳納,概不退還。包含申請未完成、放棄申請、申請資格不符、誤繳、重覆繳費等。
3. 國籍證明文件
請提供護照資料頁,若具有居留證亦請合併上傳。
4. 學歷證明文件
(1) 應屆畢業申請者無須檢附證書,但須上傳當學期中文或英文 版在學證明。
(2) 請將原文、英文學位證書合併成一個檔案上傳。
(3)畢業證書為中、英文以外之語文,應附中文或英文譯本,譯本須經學校或公證單位驗證並加蓋認證章戳。
(4)申請學士班須繳交高中畢業證書,申請碩士班需繳交大學學 歷證明、申請博士班需繳交碩士學歷證明。
5. 歷年成績單
成績單應包含在校每學期之成績。中、英文以外之語文,應附中文或英文譯本,翻譯本須經公證單位驗證並加蓋認證章戳。
6. 財力證明
申請者需繳交證明足夠負擔第一年於高科大就學所需費用(約等 於美金3,800元以上),可為下列文件類型:
(1) 獎學金核發證明:須為臺灣政府或其他機構所核發之全額獎 學金證明,不接受以高科大獎學金及任何進行中的獎學金申請表做為證明。
(2) 銀行財力證明:
a. 請檢附最近三個月內核發之美金三千八百元銀行存款證明。
b. 若存款證明非申請者本人帳戶,需附上資助者聲明書,敘明與申請者之關係並保證負擔申請者在臺留學所有費用。
c. 請將資助者聲明書與資助者的存款證明合併成1個PDF檔案上傳。
7. 推薦信
申請生需於線上申請系統完成推薦人基本資料及電子郵件登錄,系統將會直接寄發電子郵件給指定之推薦人。
申請者需自行確認是否推薦人於申請期限內完成線上推薦程序。 ※部分系所可能要求額外推薦信
8. 切結書及額外國籍證明文件
(1)申請者須於申請系統下載切結書,簽署後上傳(姓名處請手寫勿以電腦繕打)。
(2) 符合教育部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第二條第二項或第三條之規定者(包含曾具或兼具中華民國國籍、具外國國籍兼具香港或澳門永久居留資格、曾為大陸地區人民),須繳交相關文件。
9. 語言能力測驗證明
(1). 申請者須依申請系所授課語言,檢附相應之語言能力證明;如各系所及學程當年度招生簡章另有較高標準者,從其規定。
(2). 語言能力證明須為具國際公信力且可查驗之測驗。
申請中文授課系所及學程者,須具備相當於 CEFR A2(含)以上之華語能力;申請英文授課系所及學程者,須具備相當於 CEFR B1(含)以上之英語能力。申請系所為中文及英文授課者,則須具備有上述二種語言能力證明。
(3).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免附英語能力檢定證明:
A. 申請者國籍為英語為官方或通用語言之國家。
B. 申請者之前一學位為全英語授課,並檢附由原就讀學校出具之證明文件。
Chinese Proficiency Test Comparison to CEFR Scale
English Proficiency Test Comparison to CEFR Scale
10.系所規定繳交文件
依照申請系所規定繳交。
選附文件
1. 特定國家人士申請來臺簽證保證書
(1)若申請人為特定國家人士(依據外交部公告,包含阿富汗、阿爾及利亞、孟加拉、喀麥隆、甘比亞、迦納、伊拉克、尼泊 爾、尼日、奈及利亞、巴基斯坦、塞內加爾、索馬利亞、斯里蘭卡、敘利亞等),
需填寫申請中華民國簽證保證書第一頁個人資料欄位。
(2)申請人無須自行找尋在臺保證人,保證人需為本校專任(案) 教師,由錄取系所推派。
2. 講師証明
最新的講師証明,檢附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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