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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生離校作業 Student Deregistration Service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教務處 通知

 

受文者: 全校日間部碩士學生、全校日間部博士學生、全校教師(專任、專案)、全校進修部碩士學生、學術一級單位公務信箱(學院)、學術系所單位公務信箱(系所)

副 本:教務處註冊組

日 期:民國 114 年 5 月 14 日

文 號:高科大 教註 字第 1140000105 號

附 件: 無

主 旨:公告事項--預計113學年度第2學期畢業之研究生,請於規定期限內完成離校手續,請查照。

說 明:

 

一、依據本校研究生學位考試辦法第十二條規定如下:

(一) 通過學位考試之研究生,至遲應於次學期開學日前,繳交學位論文、書面報告、技術報告或專業實務報告(含考試委員簽名之審定書及學位論文著作權歸屬協議書)至圖書館,並以文件、錄影帶、錄音帶、光碟或其他方式,連同電子檔送國家圖書館及所屬學校圖書館保存之;逾期未完成者,次學期仍應繼續註冊。

(二) 修業年限屆滿時仍未繳交論文者,學位考試成績視同零分,應予退學。

(三) 論文繳交圖書館前,指導教授得再次要求學生進行論文比對,並檢附論文定稿版論文原創性之比對結果表送交系(所、學位學程)存查。

(四) 學位論文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學位論文如為延後公開或不予公開者,應檢附相關申請書及證明文件,由指導教授及各系(所、學位學程)審核認定後,方得辦理。

(五) 若通過學位考試,但當學期未修畢規定應修科目與最低畢業學分數或未完成畢業門檻者,該次學位考試成績不予採認,亦不計入學位考試次數。

 

二、承上規定,預計113-2學期畢業之研究生務必於114年9月5日(五)前繳交論文完成離校手續,逾期未完成者,次學期仍應繼續註冊;其修業年限已屆滿者,應予退學。

 






 

教務處 敬啟

聯絡人:吳慧敏

分機:31115

e-mail:milla@nkust.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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